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娄底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娄底市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,2007年11月,国家林业局林湿发〔2007〕233号批准“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”成立。2009年娄编[2009]41号批准设立娄底市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,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编制4名,主任高配副处级,隶属于娄底市林业局,负责湿地生态恢复及环境保护工作。内设办公室、保护科、档案科、宣教科、监测站5个科室,下设大埠桥管理站、杏子管理站、石口工作站3个湿地保护管理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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